土地评估机构资质等级

tengmeitengmei 施工资质 2024-04-29 12 0

土地评估机构资质

一、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要求:

具备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执业能力的机构的注册条件:

1、从事土地评估活动连续4年以上,取得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活动的注册证书2年以上;

2、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3、有7名以上(含7名)专职注册土地估价师;

4、近两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项目总数200宗以上,估价标的物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土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土地评估项目五宗以上;

5、法定代表人是取得土地估价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4年以上,实际从事土地评估或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估价师;

6、评估公司设置土地评估技术负责人(总估师或副总估师),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4年以上,实际从事土地评估工作4年以上的专职土地估价师;

7、机构股份或者出资额中专职注册土地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总额不低于30%;

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并公示企业信用档案;

10、随机抽查的1份土地估价报告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

二、关于土地机构资质要求的相关制度规定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第八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 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扩展资料:

地产评估机构是指依一定法律程序设立的专门从事土地和房屋估价的组织。

机构业务

(1)接受委托进行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提出评估报告,供交易双方决策参考。

(2)接受地方政府委托,对某一区域或某一类型房地产价格评估,为政府确定各类房地产基准价格提供依据。

(3)接受地方政府委托,评定公房出售价格。

(4)接受地方政府委托,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地产评估机构

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介绍

一、最新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标准

1.建筑单位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建筑企业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

3.建筑单位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

4.建设施工企业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5.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7.建筑施工单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9.建筑单位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10.建设单位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1.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下列行为: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2)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

(3)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4)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5)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6)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7)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资质标准

1.建筑企业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建筑单位取得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4年以上;

3.建筑单位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

4.有8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5.建筑施工单位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7.建筑施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9.建设企业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1.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下列行为: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2)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

(3)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4)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5)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6)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7)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标准

1.建筑企业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建筑单位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

3.建筑企业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建筑施工企业在暂定期内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建筑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2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8.建设单位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0.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下列行为: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2)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

(3)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4)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5)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6)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7)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房地产估价机构承包工程范围

(一)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估价业务。

(二)二级资质标准

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三)三级资质标准

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注: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房屋征收、在建工程抵押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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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资质A级和一级有啥区别

土地估价机构资质为:A(全国范围执业)、B(本省区范围)、C(本地级市地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一级(全国范围执业)、二级(本省区范围)、三级(本地级市地区)

准A级土地评估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独立从事基准地价及估价额在1亿元的宗地价格评估,具体业务范围如下:

1、出让或国家收回土地的评估;

2、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土地的评估;

3、上市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土地评估;

4、企业兼并、破产、清产核资涉及的土地评估;

5、司法仲裁中涉及的土地评估;

6、征收土地税费涉及的土地评估;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需要进行土地评估。

扩展资料:

程序:

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如系国有企业,因转让、入股等需要而进行评估时,应先经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向当地国有资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立项,获得立项批准后,才能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果国有企业只是为了解自己资产情况而要求评估并不一定要立项,非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则不需要立项这个手续。

评估工作是从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与资产评估机构正式订立委托合同书开始。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的委托后,即开始组织项目评估小组开展有关的评估工作。整个评估工作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步是评估前的准备工作;第二步是评估工作。

评估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收集有关的资料:被评估地块的地级资料,城市规划资料以及被评估地块所处地段等级资料,被评估地块的批租文件资料,地产市场成交实例资料,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有关政策规定,地产市场供求双方的情报等等。

2.现场勘查:地块的面积、形状和坡度;地质水文条件;地上物与地下物的分布情况,地块的经济地理情况等。

3.分析测算有关的数据:测算被评估地块开发建设总成本,估算开发建设完成后能实现的市场销售额及投资回收期,估算开发建设和经营投资盈利率,初步试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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